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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出嫁之前](十)
「我們去約會吧!」未婚夫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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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出嫁之前](十)
「我們去約會吧!」未婚夫說。

我抬眼望他,表示不解。

「就算我們要結婚了,也還是要繼續戀愛吧!妳來這也有一陣子了,已經盡了許多妻子的責任,但我還是要讓妳享有女朋友的特權啊!」他解釋道。

他先帶我回家換件衣裳,然後開車帶我來到高雄市區。

我們看了場電影,再去夜市吃喝玩樂,一切都像是回到我們還在溫哥華時一般,我們的世界就只有我們,沒有其他的紛紛擾擾。

用完晚餐,未婚夫帶我來到愛河畔的真愛碼頭散步。

「雖然這一整天的約會很開心,但你別忘了你答應過我,要告訴我你跟姐姐的過去,從實招來吧!」我雙手比著槍的形狀射向他。

他抓抓頭道:「才要開始浪漫,妳就要破壞啊?但妳要答應我絕對不亂吃醋、亂生氣,不管我說了什麼,妳都還是我未來老婆喔!」

「好啦好啦,我才沒那麼小氣呢!」我催促著。

我們揀了個視野良好的位子坐下,未婚夫點了一根煙,先慢條斯理地抽了幾口,才緩緩開口,說起他與姐姐的過去。

我不會抽煙,也不喜歡煙味,但也許是受電影的影響,我總覺得男人抽煙的樣子特別性感,卻矛盾地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抽煙;因此,頗有煙癮的未婚夫已經為了我,減少了抽煙的頻率,只有每天早晚一根。

未婚夫高三升大一的那年暑假,認識了來家鄉做鄉野調查的姐姐;美其名是鄉野調查,其實就是來吃喝玩樂,體驗農村生活。

姐姐念的是農業推廣學系,負責下鄉專案的教授剛好與公公頗為熟稔,才讓未婚夫有機會一親芳澤,每天跟著這群大學生。

愛苗就在這一個月當中迅速滋長,一個月的農家體驗結束後,姐姐才跟著系上搭車回家,就馬上訂了隔天的車票再回高雄找他,住進他家。

此時他們的相處模式已如情侶一般,沒有女兒的公婆也把姐姐當成自己的女兒一樣愛護照顧著,一家人又渡過了相當美好的一個月。

但其實姐姐早已有一個大她許多歲的上班族男友,而未婚夫在認識她的第一天就知道這件事,卻還是義無反顧地愛上她。

「那你真的很愛她耶,人家有男朋友了還克制不住。」我有些吃味地說。

「那是我第一次真的喜歡上一個人,當然不會想那麼多。」未婚夫回。

「那她怎麼有辦法瞞著男友來找你那麼久呢?」我問。

「她就騙她男友說鄉野調查延期一個月,她男友在上班,也無法來找她,而且每天晚上,她都還是會打電話給她男友。」

「那你不吃醋?」

「我會啊,但也沒辦法,因為她說她男友對她很好,她不會跟他分手的。如果我不要,她就馬上回台北。」

「姐姐真狠。」我訕訕地下了評語。

大學開學前一天,姐姐要回台北了,未婚夫也要啟程前往新竹念大學,他們說好,這個暑假發生的事,就留在這個暑假,從此回到原本的人生,再也不聯絡。

但姐姐偶爾還是會寫信給他,還把他們在暑假拍的照片都洗出來,做成一本本精美的相簿寄給他。

未婚夫曾衝動上台北去找她,但在她的租屋處樓下等了一整天,姐姐見到他的反應竟是拔腿就走,他心灰意冷了,也決定放棄了。

第二年暑假,姐姐居然又出現了。即將升大三的她其實不用再下鄉來,但她還是自願報名參加,未婚夫的心也不可遏止地再度為她跳動。

他們的愛情,就像夏日的螢火蟲,只為了一季的浪漫而存在,即使激情過後,終將粉身碎骨,墮入無盡黑暗,也要去愛。

第二年暑假過後,未婚夫了解了,不論他再怎麼喜歡姐姐,姐姐也只願為他停留一個夏天,而這樣的愛情不可能長久,因此,大二那年,他接受了在打工的地方認識的女孩的告白,和她交往。

「我知道!這個打工的女生是你的第三個女朋友。」我打斷他道。

「嗯,但也因為姐姐的關係很快就分手了。」

「那為什麼姐姐不算一個女朋友呢?」我問。

「只有暑假才在一起的人,算是男女朋友嗎?」他反問我。

「嗯⋯不算吧。」我也無法定論,這樣的關係,算不算一種在一起。

在一起應該是兩個人心裡認定,就算是在一起,那麼不論兩個人分隔再長久,都算在一起;如果兩個人天天見面相處,卻從未認定彼此,那就是同床異夢,怎麼能叫在一起。

就像我的父母,留著一紙婚姻,卻除了剛結婚那幾年外,從未真正在一起過,連我身為他們的女兒,都不覺得他們是一對夫妻。

「這就是為什麼,我從來沒有告訴過妳有關姐姐的事情,因為太複雜了,而且我也不知道我和她這樣算什麼。」未婚夫解釋道。

「狡辯!你以後最好什麼都一五一十地告訴我。」我嘟起嘴忿忿地回道。

「只要妳還願意嫁給我,我什麼都告訴妳啊!」他捏捏我的鼻子。

神通廣大的姐姐,不知從何得知未婚夫交了女朋友的事,為此她特意南下新竹,到學校堵他,還住在他的租屋處整整兩個禮拜,每天等他回家,鬧得未婚夫不得不和那個女生分手,才善罷甘休。

「都鬧成這樣了,姐姐還是不跟你在一起啊?」我問。

「沒有,在她確定我跟那個女生分手後,她就瀟灑地回去了,然後又繼續對我不理不睬。」

「所以每次你交女朋友她都會這樣嗎?」

「嗯,每次都會,弄到我在新竹地區根本就交不到女朋友,可是她也不跟她男友分手。」

「那你們的事都沒被他男友發現嗎?」

「有,在她第三年暑假來找我的時候,她男友就已經發現了,她男友每天都打電話跟她吵架,但也拿她沒辦法。」

未婚夫與姐姐這樣奇特的關係,持續了四個暑假,第四年暑假結束後,未婚夫回到新竹唸書,一天,姐姐的男友突然出現在他系館門口等他,表示要與他聊聊。

「姐姐的男友告訴我,他們要結婚了,過去的事他可以不計較,但希望我再也不要與她聯絡。」未婚夫道。

姐姐的男友還告訴他,他不是第一個了,姐姐曾有多次出軌的紀錄,甚至在她和未婚夫有交集的這四年間,她還有許多別人。

「然後說著說著,她男友就在我面前崩潰大哭,說他不能沒有她,接著居然還要下跪求我,我馬上就把他拉起來了。」未婚夫想再點一根煙,馬上被我的眼神射殺,然後默默地把煙收回。

劈腿的人其實最寂寞,因為心理極度地不安全感,才讓他們更想要被愛;即使已經擁有了一份完整的愛還不夠,還要需索無度地繼續渴求,直到愛多到壓垮了他人,也壓垮了自己,才終於認清「過愛」也是一種傷害,無法消滅寂寞,更無法讓人得到救贖。

「所以姐姐已經結婚了?」我驚訝地問。

「沒有,他們最後沒有結婚,我不清楚他們是怎麼結束的,總之後來,姐姐沒有再來找我,我也沒去找她。然後我大學畢業、當完兵,就去溫哥華了。」

「那她這次為什麼還要回來啊?」我忿恨不平地道。

「可能是知道我要結婚了,突然覺得不甘心吧!」未婚夫牽起我的手,又說:「不過我覺得幸好我有遇見姐姐。」

我給了他個白眼,想聽他如何解釋。

「經歷過她那段之後,我以為我再也無法愛上別人,沒想到我還能遇見妳,我覺得我好幸運,因為我終於明白怎麼去愛一個人,而且我要把所有最好的都給妳。」未婚夫的眼神真切,我知道他是認真的,也很感動,但了解了他與姐姐的過去後,我才明白,要跨越他們的過去,有多麼不容易。

回家的路上,我們都默契地沒說什麼;到家後,我們發現,家裡雖然燈火通明,卻奇怪地空無一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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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我會寫作文開始,我就喜歡寫作。 用文字構築故事,讓筆尖馳騁想像,創造出新的文章,我就感到快樂。 我想幫我的故事們找一個家,一個可以凝聚歡樂與善良的地方,一個可以分享的平台。 我很渺小,但我希望能在這個世界留下一點軌跡。 希望你〈妳〉會喜歡我的故事 :p
莎拉小姐愛寫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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